GF—2012 —0115
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
(示范文本)
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
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公 安 部
二○一二年七月
1
烟花爆竹安全买卖合同
合同编号:[20 ] 号供货单位(章): 购货单位(章): 签订地点: 签订时间:
订 货 清 单
产品代码
(同流向登记的产品代码)
产品名称
产品类别
产品级别
规格 / 型号
计量单位 箱含药量
(千克)
订货数量 单价
(元) 金额
(元)
合计人民币(大写):
一、本合同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等有关规定执行。买卖双方应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依法经营,保障安全。
二、产品质量标准及要求: 三、禁(限)用药物要求: 四、产品包装标准及要求: 五、提(交)货时间和地点: 六、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: 七、验收标准与方法: 八、提出异议期限: 九、结算方式与期限: 十、产品安全与质量责任: 十一、运输安全责任: 十二、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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